1)、积分有效期:
自获取积分之日起,2年内使用有效。
2)、积分的生效时间:
会员通过公司赠送和推广网站所取得的积分当日生效。
会员通过购物消费所获得的积分,15日内生效。如遇法定节假日,积分生效时间顺延。
3)、积分向下取整,不四舍五入。
4)、积分的查询途径:
通过本网站“客户中心”可查找到您积分的详细获取和使用记录。
5)、积分的累加和适用对象:
同一账户的有效期内的积分可以累加使用。不同账户的积分不能相互转让,也不能合并使用。
6)、关于积分的扣除:
如果购物出现退换货情况,将扣除本次购物所获得的积分。
在本站留言板上发表故意诽谤或广告性质留言的会员,扣除10分。
每会员积分账户最多扣至0分。
7)、用户产生退货时的相关处理:
用户退货时,产生的各项退货费用自行承担。
退货手续完成后,已使用的积分将予以返还。
8)、备注
此会员制度最终解释权归北京卡琳娜母婴用品有限公司所有。公司保留对会员制度进行修改的权利,如有修改将提前在本网站(www.bjkalinna.com)予以公布,请予关注。新积分规则从2009年12月 1日生效。
北京卡琳娜母婴用品有限公司保留对该规则的解释权和修改权